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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留苏学生是几几年回国的(第一例留苏学生结婚案是经过谁亲自批准的)

  • 作者: 王南卿
  • 发布时间:2024-09-20


1、第一批留苏学生是几几年回国的

随着清政府于1905年颁布《奏定出洋游学章程》,开启了官派留学生制度。第一批官派留学生于1905年8月赴日留学,于1908年开始回国。

其中,赴俄留学的第一批官派留学生则于1906年前后启程前往俄罗斯留学。他们主要就读于彼得堡理工学院、彼得堡大学等高等学府,学习土木工程、矿冶、铁路、军工等专业。

第一批赴俄留学生回国时间稍晚于赴日留学生。由于中俄两国之间距离遥远,交通不便,加之当时国内政治局势动荡,部分留学生滞留俄国数月或数年。

据记载,第一批赴俄留学生中,于1910年5月回国的有郭同震、钮传善等,于1910年10月回国的有江泽、刘季平等人。

这些留苏学生回国后,成为中国近代科技、建筑、工业等领域的骨干力量。他们在引进先进技术、培养新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进程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2、第一例留苏学生结婚案是经过谁亲自批准的

1925年,湖南留苏学生许可权与苏俄姑娘妮娜相恋。在热恋中,他们得知中国驻苏大使馆不允许中国学生与苏联公民结婚,对此他们深感不满。他们向当时的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齐切林提出了结婚申请,齐切林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在齐切林的亲自批准下,许可权和妮娜于1925年12月25日在莫斯科市政府登记结婚。

许可权和妮娜的婚姻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例留苏学生与苏联公民结婚的案例,此后留苏学生与苏联公民结婚的现象逐渐增多。许可权和妮娜的婚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打破了中苏之间在婚姻方面的壁垒,促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

值得一提的是,许可权和妮娜的婚姻申请是在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齐切林的亲自批准下才得以实现的。这表明齐切林对中苏友好关系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苏联政府对中国学生的理解和支持。

3、我们国家发生的第一例留苏学生结婚案

在我国历史长河中,留苏学生归国后结婚的案件枚不胜举,但最早发生的第一例留苏学生结婚案却鲜为人知。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直隶省保定府人徐炳麟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后又转赴俄国留学。1911年,学成归国后,他在北京认识了当时在京师女子师范学堂读书的黄淑英。两人一见钟情,互生情愫。1913年1月,他们在北京西山碧云寺举行婚礼,轰动一时。

这场婚礼之所以轰动,是因为它打破了中国社会传统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嫁观念。徐炳麟和黄淑英是通过自由恋爱认识并结为夫妇的,这在当时异常罕见。

更为重要的是,这场婚礼是第一例留苏学生与国内女学生结婚的案例。此前,出国留学的知识分子大多与外国女子结婚,鲜有与国内女性结合的先例。徐炳麟和黄淑英的结合,不仅打破了婚嫁观念的束缚,也开创了留学生与国内女子结婚的先河。

此后,随着留学人数逐渐增多,留学生与国内女子结婚的案例也逐渐多了起来。这些留学生学成归国后,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知识技能,也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为我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4、第一批留苏学生是几几年回国的呢

第一批留苏学生回国的时间是1921年至1922年。

1918年,爆发了一战。与此同时,中国爆发了五四运动,反帝反封建浪潮高涨。为了培养革命干部,传播先进思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与苏联共产党达成了派遣中国青年赴苏联学习的协议。

1920年,第一批19名中国青年组成的团队由张太雷和刘少奇率领,启程前往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次年,第二批20名中国青年也赴苏学习。

这些早期的留苏学生在苏联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革命实践的培训,回国后成为中国共产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建立党的早期组织、开展工人运动、农民运动、青年运动等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为中国革命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如:张太雷(1898-1927),广东顺德人,1919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第一批赴苏学习的留学生之一。回国后,他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并在广州起义中牺牲。

刘少奇(1898-1969),湖南宁乡人,192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第一批赴苏学习的留学生之一。回国后,他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