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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留学购汇(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个人外汇业务可委托)

  • 作者: 胡慕溢
  • 发布时间:2024-08-31


1、首次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留学购汇

首次留学购汇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利好

为进一步支持教育出国留学,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允许首次办理留学购汇的学生不占用其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

过去,留学购汇需要从年度便利化额度中划转,这可能影响学生日常的海外消费和汇款需求。新政策的推出,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为首次留学购汇的学生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根据公告,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该项优惠:

首次办理出国留学购汇

具有有效出国留学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有效学生签证或护照上的留学签证页

未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

学生只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向银行申请办理留学购汇,不受年度便利化额度限制。这一举措保障了留学资金的及时到位,减轻了学生及其家长的经济负担和汇率风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留学购汇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优惠仅限于首次办理。如果学生在未来再次办理留学购汇,则需要从其年度便利化额度中划转资金。

新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出国留学的支持力度,有助于减轻学生留学海外的金融压力,为中国学生出国深造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2、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个人外汇业务可委托

个人外汇业务可委托,方式多样化。

根据规定,个人可委托银行办理以下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个人外汇业务:

1. 留学或进修费用;

2. 公派或私费出国人员的境外生活费和回国路费;

3. 境外投资的本金汇出和收益汇回;

4. 捐赠、资助境外公益慈善机构或个人;

5. 境外购买不动产的款项汇出;

6. 境外保险费、境外医疗费用;

7. 境外律师费、仲裁费和公证费;

8. 因私出国旅游或探亲费用;

9. 其他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

委托办理时,个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留学录取通知书、出国人员护照、境外投资证明等。委托人可为个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人可委托一家或多家银行办理,并可选择委托方式,如柜台委托、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

个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委托银行办理相关外汇业务。需要注意的是,委托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应选择正规合法的银行,并了解相关的汇率和手续费等信息。

3、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结售汇的场景有

在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结售汇时,常见场景如下:

1. 子女教育费用:为在境外就读子女支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费用。

2. 境外医疗费用:为出国就医或购买境外药品支付的医疗费用。

3. 境外投资所得汇回:境外持有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基金)产生的收益汇回国内。

4. 对非居民的债权转让所得:将对非居民的债权转让后,获得的转让所得汇回国内。

5. 个人境外所得汇入:在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等所得汇入国内。

6. 外币资产兑换:将外币现金、存款或其他外币资产兑换成人民币。

7. 境外继承所得:继承境外亲属遗产后,获得的遗产汇回国内。

8. 法律顾问服务费:为聘请境外法律顾问支付的服务费。

9. 财产损毁或失窃后的赔偿款:因境外财产损毁或失窃而获得的赔偿款汇回国内。

10. 境外自然灾害救助金:在境外因自然灾害而获得的救助金汇回国内。

4、留学缴费不占个人购汇年度便利化额度

留学缴费不占用个人购汇年度便利化额度

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便利化管理措施正式实施。但需要注意的是,该便利化额度不适用于留学缴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留学缴费仍按照现有规定执行,即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从家庭总额度中分配。其中,每个家庭成员每年最高可获分配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但用于留学缴费的金额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

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家庭已分配了5万美元的年度便利化额度,用于留学缴费的部分将不占用此额度,仍然需要从家庭总额度中分配。

这种规定是为了保障留学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避免外汇被用于非留学用途。家庭在安排留学缴费时,需要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外汇额度,确保留学资金的及时到位。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在办理留学缴费时要选择正规渠道,避免通过地下钱庄或非法途径汇款,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