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留学生伴读政策最新(河南留学生伴读政策最新消息)
- 作者: 杨唯希
- 发布时间:2024-09-05
1、河南留学生伴读政策最新
河南留学生伴读新政细则
为优化河南省留学生服务工作,近期出台了最新的留学生伴读政策。该政策旨在为留学生提供更完善的陪读保障,促进家庭亲情和学业兼顾。
伴读对象
凡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证的学龄前或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学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伴读:
在河南省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在河南省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无违法犯罪记录。
伴读资格
伴读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为留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
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申请流程
留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表;
留学生身份证件;
伴读人身份证件;
父母或监护人证明材料;
居住证或户口本;
工作或收入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有效期
伴读资格有效期与留学生学籍有效期一致。留学生升学或转学后,需重新申请伴读。
注意事项
伴读人不得从事与陪读无关的活动。
伴读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居留管理规定。
伴读人不得损害留学生的合法权益。
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河南省留学生服务水平,为留学生及其家庭营造安心、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河南留学生伴读政策最新消息
河南留学生伴读政策最新消息
为保障河南省留学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南省高等学校留学生学业伴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适用对象
《规定》适用于在河南省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学业伴读。学业伴读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与留学生有血缘关系或监护关系的亲属或其他人员。
申请条件
学业伴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与留学生有血缘关系或监护关系;
年满18周岁及以上;
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语言能力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需要。
申请程序
学业伴读申请人应当向留学生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学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招生规定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官网或其他指定平台公布。
停留期限
学业伴读的停留期限与留学生的学业期限一致。如留学生中途退学或毕业,学业伴读应当在30日内离境。
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业伴读的管理,建立学业伴读管理档案,并定期进行核查。学业伴读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学业伴读身份无关的活动。
《规定》的出台,为保障河南省留学生及家庭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依据,将进一步促进河南省高等教育 internacionalization。
3、河南省留学归国人员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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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留学归国人员绿色通道
为吸引全球英才回国创新创业,河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高校和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建立了留学归国人员绿色通道。
申报条件:
拥有国外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在海外留学期间成绩优秀,有较强学术和专业素养;
有回国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
绿色通道优势:
申报简便:留学归国人员可通过在线平台提交申请材料,随时随地申报。
快速审批:省人才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加快审批,争取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创业补贴最高50万元;
创新项目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
引才补贴最高150万元;
安家费一次性补贴最高50万元。
配套服务:省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对接、投融资服务等配套服务。
申报方式:
留学归国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人才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绿色通道审核通过后,留学归国人员需在河南省范围内注册成立企业或加入人才团队;
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重复申报,享受多次优惠。
河南省留学归国人员绿色通道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了便捷的申报渠道和丰厚的优惠政策,为其回国创新创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4、河南留学生伴读政策最新文件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豫留学人员子女教育培养工作的通知》(豫教外〔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河南省留学人员子女教育培养工作做出新的部署。
政策亮点
扩大招生规模:各级各类学校扩大留学人员子女招生规模,确保在豫留学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优化招生渠道:建立留学人员子女信息登记库,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按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并为留学人员子女提供咨询和服务。
保障教育质量:各学校要加强留学人员子女教育管理,制定针对性教学计划,提供个性化辅导,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提供配套服务:各级政府要为留学人员子女解决住宿、交通等生活困难,并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综合服务。
具体措施
招生时间:每年4-5月进行小学一年级招生,7-8月进行其他年级插班招生。
报名方式:家长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对象:持有有效护照和河南省居住证或有效签证的留学人员子女。
学费减免:留学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高中阶段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配套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留学人员子女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保障,并建立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解决留学人员子女出入境证件办理等问题。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河南省留学人员子女教育培养体系,为留学人员子女在豫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