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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

  • 作者: 陈念智
  • 发布时间:2024-09-22


1、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食品安全,维护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学校食堂、小卖部、外卖配送等提供食品的单位。

第二条

以下食品必须留样:

1. 肉禽蛋奶类;

2. 水产品;

3. 蔬菜水果类;

4. 主食类;

5. 其他预包装食品。

第三条

食品留样时间为48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2小时。

第四条

留样食品应保存于专用的冰箱或冷藏设备中,温度应控制在0~4℃之间。

第五条

留样食品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包括:

1. 食品名称;

2.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 留样日期;

4. 留样人姓名。

第六条

留样食品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第七条

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留样食品,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

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固体食品

每批次食品≥500克,留样数量≥100克

每批次食品<500克,留样数量≥50克

液体食品

每批次食品≥500毫升,留样数量≥100毫升

每批次食品<500毫升,留样数量≥50毫升

特殊食品

配制奶粉、婴幼儿配方粉等特殊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得少于500克。

留样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冰箱或冷藏柜中,保存温度应根据食品性质确定,并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结束。留样食品应明确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供货商名称、收货时间、留样日期、留样人等信息。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数量充足、保存条件符合要求,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追溯提供依据。食品留样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保护师生健康。

3、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标准及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标准及制度

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管理,特制定本标准和制度:

留样标准

1. 留样食品种类:所有在食堂内制售的食品,包括主食、副食、小吃等。

2. 留样份量: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200克。

3. 留样时间:自食品制成后留样72小时。

4. 留样方式:将留样食品密封保存,贴上标签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时间等信息。

留样制度

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售出的食品进行留样。

2. 留样食品应存放在专用冷藏柜或冷藏室中,温度控制在0-4℃。

3. 留样食品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留样台账。

4. 对于剩菜剩饭,应分类留样。

5. 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封存留样食品,并移交相关部门检验。

6. 留样食品原则上不能食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食用。

7. 食堂应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销毁处理,销毁记录应妥善保存。

监督检查

学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食堂食品留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留样标准、留样台账、留样室环境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标准和制度适用于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4、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是什么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

为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出台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对学校食品留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留样标准

1. 留样时间:当日制作的全部食品应留样24小时。

2. 留样数量:每种食品至少留样100克。

3. 留样容器:留样应使用密闭、干净的容器,并贴上标签,注明食品名称、制作日期、留样人等信息。

4. 留样存放条件:留样应在4℃-10℃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留样保存

1.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确保留样安全可靠。

2. 留样容器应密闭存放,防止污染和变质。

3. 冷藏保存的留样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留样管理

1. 学校应建立食品留样管理台账,记录留样食品的种类、数量、存放时间和责任人等信息。

2. 留样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或腐败的,应及时销毁并记录。

3. 留样食品在有效期内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其用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执行留样规定,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