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
- 作者: 陈念智
- 发布时间:2024-09-22
1、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食品安全,维护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学校食堂、小卖部、外卖配送等提供食品的单位。
第二条
以下食品必须留样:
1. 肉禽蛋奶类;
2. 水产品;
3. 蔬菜水果类;
4. 主食类;
5. 其他预包装食品。
第三条
食品留样时间为48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2小时。
第四条
留样食品应保存于专用的冰箱或冷藏设备中,温度应控制在0~4℃之间。
第五条
留样食品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包括:
1. 食品名称;
2.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 留样日期;
4. 留样人姓名。
第六条
留样食品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第七条
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留样食品,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
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固体食品
每批次食品≥500克,留样数量≥100克
每批次食品<500克,留样数量≥50克
液体食品
每批次食品≥500毫升,留样数量≥100毫升
每批次食品<500毫升,留样数量≥50毫升
特殊食品
配制奶粉、婴幼儿配方粉等特殊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得少于500克。
留样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冰箱或冷藏柜中,保存温度应根据食品性质确定,并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结束。留样食品应明确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供货商名称、收货时间、留样日期、留样人等信息。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数量充足、保存条件符合要求,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追溯提供依据。食品留样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保护师生健康。
3、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标准及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标准及制度
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管理,特制定本标准和制度:
留样标准
1. 留样食品种类:所有在食堂内制售的食品,包括主食、副食、小吃等。
2. 留样份量: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200克。
3. 留样时间:自食品制成后留样72小时。
4. 留样方式:将留样食品密封保存,贴上标签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时间等信息。
留样制度
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售出的食品进行留样。
2. 留样食品应存放在专用冷藏柜或冷藏室中,温度控制在0-4℃。
3. 留样食品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留样台账。
4. 对于剩菜剩饭,应分类留样。
5. 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封存留样食品,并移交相关部门检验。
6. 留样食品原则上不能食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食用。
7. 食堂应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销毁处理,销毁记录应妥善保存。
监督检查
学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食堂食品留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留样标准、留样台账、留样室环境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标准和制度适用于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4、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是什么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标准
为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出台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对学校食品留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留样标准
1. 留样时间:当日制作的全部食品应留样24小时。
2. 留样数量:每种食品至少留样100克。
3. 留样容器:留样应使用密闭、干净的容器,并贴上标签,注明食品名称、制作日期、留样人等信息。
4. 留样存放条件:留样应在4℃-10℃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留样保存
1.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确保留样安全可靠。
2. 留样容器应密闭存放,防止污染和变质。
3. 冷藏保存的留样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留样管理
1. 学校应建立食品留样管理台账,记录留样食品的种类、数量、存放时间和责任人等信息。
2. 留样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或腐败的,应及时销毁并记录。
3. 留样食品在有效期内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其用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执行留样规定,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