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有哪些)
- 作者: 杨鹿绫
- 发布时间:2024-09-13
1、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
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
为了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工作和创业,国家出台了多项免税政策。其中,留学人员回国后可享受以下免税待遇:
一、个人物品免税
留学人员回国时,携带的个人物品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征关税。
二、学习用品免税
留学人员回国时带回的学习资料和用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免征关税。
三、交通工具免税
留学人员回国时携带的自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游艇等交通工具,属于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安家物品免税
留学人员回国后一年内,购买或携带自用家庭物品(包括家具、电器、炊具等)入境,价值在人民币50000元以内(含50000元)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高新技术设备免税
留学人员回国后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或生产的人员,可享受自用高新技术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六、图书资料免税
留学人员邮寄或携带自用的图书资料和科研资料入境,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七、进口税减免
留学人员对在境外取得的合法收入汇回境内自用的,减免个人所得税。
免税条件
1. 留学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留学证明,在境外正规高等学校注册学习满一年以上。
2.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到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个人物品和交通工具免税手续。
3.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安家物品免税。
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了税收优惠,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海外人才,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2、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有哪些
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清单
为促进留学回国人员投身祖国建设,国家出台了多项免税政策。以下为主要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海关总署财政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自用物品和交通工具有关问题的联合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1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免税进境物品税收政策的补充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5号)
《海关总署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免税进境物品程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8号)
《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有关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公告2015年第1号)
《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2号)
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留学人员携带自用物品进境、购置交通工具享受免税待遇的条件、程序和范围。留学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政策内容,以便享受相应的免税优惠。
3、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是什么
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留学人员自用物品完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7号)
主要内容:
免税额度:留学人员回国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物品免税限值为5000元人民币。
免税条件:
留学结束回国定居;
学习期限满180天(含);
为自用物品(包括个人使用的自理行装、家用物品和学习用品等);
合理数量;
有相关证明文件(如护照、学生签证、在学证明、回国定居证明等)。
免税程序:
1. 符合免税条件的留学人员在回国时向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海关按照相关规定核查物品数量、价值等信息。
3. 符合免税条件的物品予以免税放行。
不可免税物品:
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境的物品;
邮寄进境的物品;
数量或价值明显超出合理自用范围的物品;
属无商业价值的物品(例如:垃圾、废弃物)。
4、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最新
留学人员免税政策文件最新
为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来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社发〔2020〕130号)。该文件对留学人员免税政策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免税范围:
1. 个人自用物品:
- 生活用品、文化娱乐用品(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
- 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电子计算器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 家具、家电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
2. 设备仪器:
- 自用或供教学、科研使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
- 实验耗材、试剂、出版物等(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100000元)
免税时间:
自留学人员入境之日起1年内。
申报手续:
1. 报关:留学人员携带免税物品入关时,向海关申报。
2. 免税证明:向海关提交《留学人员自用物品免税申报单》和免税凭证(如留学证明、工作证明等)。
3. 验放:海关根据申报内容和免税凭证进行审核验放。
注意事项:
1. 免税物品须为个人自用,不得转让或出售。
2. 超过免税限额的部分需按规定缴纳关税。
3. 留学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过期不予受理。
4. 免税政策适用于在境外正规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研究工作的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