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学校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多少小时以上)
- 作者: 陈朵初
- 发布时间:2024-09-12
1、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
学校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根据食品种类和相关规定而定。
非易腐食品:
供3人以上食用的大包装食品:留样50克
供10人以上食用的大包装食品:留样100克
易腐食品:
罐头食品:留样100克
熟制品、半熟制品:留样200克
生鲜肉制品:留样1000克
特殊食品:
豆制品:留样50克
蔬菜、水果:留样1000克
水产品:留样500克
糕点、面包:留样100克
其他规定:
对于食品中添加了防腐剂或其他保鲜剂的,应适当增加留样数量。
对于学校批量采购的食品,应在收货时留样,并保存至食用完毕后。
对于部分食品,如方便面、糖果等,不易取样或取样后影响食用,可酌情减少或免除留样。
留样食品的保存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丢弃或食用。留样食品在保存期内如发生变质或其他异常,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多少小时以上
学校留样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要求:
学校留样食品应当在专柜冷藏保存,温度不高于 4℃,保存时间不短于:
冷菜、凉菜: 24 小时以上
熟食类: 48 小时以上
生鲜类: 24 小时以上
冷冻食品: 按照产品标签要求保存
注意事项:
留样食品应在专柜冷藏,并贴有清晰的留样标签,注明品名、留样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专柜冷藏温度应定期监测,确保符合要求。
留样食品应单独保存,避免与其他食品交叉污染。
留样食品保存时间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对于不符合留样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并记录销毁过程。
学校留样食品的保存管理至关重要,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健康。
3、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留样管理规定》(GB 14937-2018),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该规定旨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留样是指从食品中提取的部分样品,用于检查、检验、鉴定和排查食品安全问题。留样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数量足够,以便开展必要的检查、检验和鉴定;
能够代表整个食品批次的质量和安全状况;
能够保留至少30天,以备后续检验或仲裁取样。
对于学校食堂而言,留样食品数量不少于100克,可以满足上述要求。100克的留样既能确保留样量足够,又能避免留样过多造成浪费和保管不当。
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留样管理,对于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堂管理,保障学生就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留样规定,确保食品留样工作规范有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4、留样量应该是125克还是150克
留样量是实验室检验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它直接关系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同的检验项目对留样量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实验室也有不同的规定。
目前,对于留样量是125克还是150克,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些实验室规定留样量为125克,而另一些实验室则规定为150克。两种留样量各有其优缺点。
125克的留样量相对较少,但可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这是因为较小的留样量可以减少样品中的杂质和干扰物质,从而提高检验结果的可信度。
150克的留样量相对较多,但可以确保检验的灵敏度。这是因为较大的留样量可以提高样品中分析物的浓度,从而提高检验的灵敏度,降低检测限。
对于留样量是125克还是150克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检验项目的要求和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而定。对于需要准确度的检验项目,应选择125克的留样量;而对于需要灵敏度的检验项目,则应选择150克的留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