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
- 作者: 朱闰颜
- 发布时间:2024-09-04
1、深圳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深圳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深圳市高度重视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发展的政策。
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评审职称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简化评审程序: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快速通道申报职称,简化评审流程,缩短评审时间。
降低评审标准:留学回国人员在评审时,其发表论文、取得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可适当降低。
注重综合能力: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不仅考察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成果,还注重其工作表现、社会贡献等综合能力。
提供专业支持:深圳市职称评审机构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其准备评审材料。
深圳市还推出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住房补贴、创业基金等支持。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深圳市的创新发展。
留学回国人员若有意向在深圳评审职称,可通过深圳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或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咨询和申报。
2、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
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
为吸引留学回国人员回川工作,促进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对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做出明确规定。
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外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回川工作满一年的留学回国人员。
评审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回国后在川工作满一年
工作业绩突出,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标准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评审流程
职称评审流程包括申报、受理、专家评审、公示、核定发证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 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2. 受理:单位核实材料后报送省人社厅或相关部门受理。
3. 专家评审:由省人社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 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5. 核定发证:公示无异议后,省人社厅核定并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评审标准
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标准参照国内相应职称评审标准,并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通过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四川省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了公平公正的评审平台,吸引和留住更多高层次人才,为四川省建设现代化强省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