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留学回国择优资助(黑龙江省留学归国择优资助2020)
- 作者: 李诗施
- 发布时间:2024-09-03
1、南京市留学回国择优资助
南京市留学回国择优资助
为了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南京市政府制定了《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资助。
资助对象
已取得国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在海外工作或学习满两年以上。
留学专业与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或领域相关。
具有良好的工作履历和发展潜力。
资助金额
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10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3年。
博士学位获得者:每年8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2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每年6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2年。
资助条件
留学回国后在南京市工作满一年。
与南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南京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
申请流程
1. 登录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2. 将申请表、相关材料(学历证书、护照、工作证明等)提交至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3. 中心受理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名单。
4. 资助名单公布后,中心将与受资助人员签订资助协议。
注意事项
申请者不得同时享有其他南京市政府或其他部门的资助。
资助资金应主要用于受资助人员的科研、创新或产业能力提升。
受资助人员在资助期内不得出国定居。资助期结束后,如有违反资助条件,须退还全部资助资金。
该资助政策的实施,将为南京市引进和培育更多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支持,助力南京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人才高地。
2、黑龙江省留学归国择优资助2020
2020年黑龙江省留学归国择优资助项目现已正式启动。
该项目旨在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促进省内经济社会发展。资助对象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博士或优秀硕士学位,并在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
资助方式分为A类和B类。A类资助对象为已创办或拟创办企业的留学归国人员,最高资助金额为200万元;B类资助对象为已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资助领域涉及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等。
有意向申请者可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
本次项目将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形式择优确定资助对象。资助资金将用于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企业运营费等。
黑龙江省高度重视留学归国人才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归国人员提供资金支持、政策保障和生活服务。欢迎广大留学归国人员积极申报该项目,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陕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陕西省推出了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该项目旨在为在海外知名院校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并具有突出学术成就或专业技术能力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资助,支持他们在陕西省开展科研、创新或创业活动。
资助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在海外知名院校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
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或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未享受过国家或省级以上政府资助引进人才项目的资助
资助内容包括:
科研启动经费
生活补贴
创业支持
子女教育补助等
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资助金额根据资助类别和个人情况而定。通过该项目资助的回国人员在陕西省工作期间,将享受当地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如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
陕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旨在促进陕西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服务,为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公示
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公示
根据《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实施办法》,经专家评审和省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度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拟资助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资助金额
---|---|---|---|
1 | 张三 | 计算机科学 | 5万元
2 | 李四 | 材料科学 | 3万元
3 | 王五 | 生物医学工程 | 2万元
4 | 赵六 | 金融学 | 4万元
5 | 钱七 | 教育学 | 3万元
请公示人员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省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资助材料。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116号
电话:0351-
注:
1. 本公示为拟资助人员公示,资助对象最终以省政府发文为准。
2.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人员薪酬、科研经费、创业扶持等。
3. 资助对象须按规定使用资助经费,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