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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留学生选调要求(四川省2020国(境)外留学生选调)

  • 作者: 陈星野
  • 发布时间:2024-08-29


1、四川留学生选调要求

四川留学生选调要求

选调生选拔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四川省境内;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留学期间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记录;

有志于回国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至4月。

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环节。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审查是否符合选拔条件。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和外语水平。

面试:综合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

组织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

符合要求的留学生将被确定为选调生人选,并分配到省、市(州)、县(市、区)相关单位工作。

2、四川省2020国(境)外留学生选调

2020年四川省国(境)外留学生选调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总计划选调70名左右国(境)外留学生。

选调范围包括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原则上应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按时回国。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选调职位涉及省级党政机关、省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主要包括政策研究、综合管理、经济管理、科技创新、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

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登录四川省国(境)外留学生工作网(进行报名。

此次选调将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笔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统一纳入全省公务员管理体系。

四川省高度重视留学生选调工作,近年来通过选调国(境)外留学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创新动力。此次选调将进一步拓宽留学生回国就业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四川建设。

3、2021四川留学生报考选调生

2021年四川省选调生招考火热进行中,吸引了众多留学生的目光。作为国内高层次人才选拔的一项重要途径,选调生为留学生提供了回国服务、实现抱负的绝佳平台。

四川省在留学生选调工作中始终坚持“海纳百川、汇聚英才”的原则,积极搭建平台,吸引留学生报考。此次招考面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留学生开放,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10日。

留学生报考选调生具有多方面的优势。选调生是党和国家重点培养、管理的年轻干部队伍,享有优厚的政治待遇和职业发展前景。四川省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结构优化,为留学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四川省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留学生报考选调生。例如,为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蓉漂人才驿站”,提供住房、就业、医疗等全方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广大留学生朋友们,如果您心怀报国之志,渴望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欢迎踊跃报名参加此次选调生招考。四川省热切期待您的到来,共创美好未来!

4、四川留学生选调要求是什么

四川留学生选调要求

为加强四川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留学生回川服务,四川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如下选调留学生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能力。

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位,或享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学历要求:

海外教育经历需在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院校获得。

学历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学位认可要求,且与报考职位相符。

专业要求:

专业方向与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相关。

具体专业以《四川省2023年选调留学生专业目录》为准。

语言要求:

普通话流利,能够熟练使用中文进行交流和撰写文件。

部分职位要求具备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

其他要求: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无不良记录,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处分。

选调程序: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选调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

温馨提示:

具体要求和选调程序每年可能有调整,请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