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国合作项目签证)
- 作者: 胡温然
- 发布时间:2024-08-19
1、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国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家留学基金委就开始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培养高级管理人才。此后,双方合作不断扩大,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了《中非人力资源支持框架协议》,旨在为非洲国家培养青年人才,促进非洲的可持续发展。该协议已惠及众多非洲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联合奖学金项目,每年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留学生提供奖学金,支持他们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该项目旨在培养未来领袖,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国家留学基金委还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开展合作,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妇女署等,为其培养专业人才,支持其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作。
通过与联合国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平台,促进了人才培养,推动了全球共同发展。
2、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国合作项目签证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国合作项目签证(以下简称“联合国签证”)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共同推出的专门针对联合国合作项目派出人员的工作签证。
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
被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派出的全职教职员工、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
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国合作项目;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申请并获得资助;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联合国推荐派出人员并获得联合国签发《任务授权书》;
3. 派出人员凭《任务授权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联合理查签证。
签证类型:
D类签证:适用于赴联合国总部或其他驻在国工作的人员,有效期为一年,可续签;
F类签证:适用于赴其他国家执行联合国任务的人员,有效期根据任务时间决定。
注意事项:
联合理查签证只能用于执行联合国合作项目的工作;
持有联合理查签证的人员不能从事与签证目的无关的活动;
联合理查签证不适用于赴联合国实习或做客座研究的人员。
3、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是负责管理国家留学项目的政府机构。CSC提供各种资助计划,帮助中国学生出国留学。资助标准根据留学国家、项目类型和留学人员类别而有所不同。
留学国家
资助标准根据留学国家分为三个等级:
A类国家:欧美发达国家,资助标准较高。
B类国家:亚洲、东欧等发展中国家,资助标准中等。
C类国家:非洲、拉美等欠发达国家,资助标准较低。
项目类型
CSC资助的项目类型包括:
博士生留学
硕士生留学
本科生留学
学术交流项目
短期培训项目
留学人员类别
资助标准还根据留学人员类别有所不同:
优秀本科生:成绩优异,具有出色的学术潜力。
硕士研究生:学术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博士研究生:具有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
高级学者: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
资助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学费:CSC支付留学期间的学费。
生活费:根据留学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水平,CSC提供一定额度的生活费。
住宿费:CSC提供部分住宿费补贴。
往返国际旅费:CSC支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医疗保险:CSC为留学人员购买医疗保险。
具体资助标准每年都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情况进行调整。有意申请CSC资助的学生应及时关注CSC官网公布的最新信息。
4、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主要面向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资助出国深造,培养高层次人才。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职人员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学科可适当放宽);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在本领域取得一定成绩,或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单位推荐支持,能保证学成回国后继续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应届毕业生
具有硕士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成绩优异,或有较好的论文发表记录;
单位推荐支持,或与单位签订回国服务协议。
三、在读研究生
在国内高校攻读博士学位;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成绩优异,或有较好的论文发表记录;
获得导师推荐支持。
四、通用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政治思想条件好,品德优良;
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其他要求
申报国家特别资助的项目,需符合相关项目的要求;
申报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资助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者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