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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档案所在地应是哪里(留学生回国之后的档案是如何建立的)

  • 作者: 朱锦沂
  • 发布时间:2024-08-06


1、留学回国人员档案所在地应是哪里

留学回国人员档案所在地:何处安放?

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存放地点历来备受关注。此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我国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94号)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应统一存放在原派出单位的人事部门。近年来随着留学回国人数的激增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该规定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而言,档案存放地点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就业、落户、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权益。目前,主要有两种存放选择:

1. 原派出单位

按照传统惯例,档案仍存放在原派出单位,便于统一管理和调动。但随着留学回国人员不再仅限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就业,此举存在诸多不便。例如,回国人员自主创业或加入民营企业,档案无法及时调转,导致人事关系不明晰。

2. 人才服务中心

近年兴起将留学回国人员档案统一存放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这有利于打破地域限制,方便回国人员在不同城市就业创业,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人才中心还能提供档案管理、职业咨询等服务,为回国人员提供全方位支持。

综合考虑回国人员的实际需求和档案管理的便捷性,将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存放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更为合理。这不仅能满足回国人员的多元化就业选择,还能优化档案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归国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

2、留学生回国之后的档案是如何建立的

留学生毕业回国后,档案的建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获取报到证:毕业留学生在回国前需与国内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办理报到证。报到证是档案建立的重要凭证。

2. 选择档案接收单位:留学生可选择人事人才中心、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作为档案接收单位。

3. 资质审核:档案接收单位会审核留学生的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决定是否接收档案。

4. 档案转递:留学生需将所有材料寄送或亲自送交档案接收单位。材料包括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护照复印件等。

5. 档案编号和入库:档案接收单位收到材料后,会为其分配档案号,并将其入库保存。

6. 档案调动:留学生在工作期间需要调动档案时,需向原档案接收单位提出调档申请,并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档案建立的时间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建议留学生回国前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3、留学归国人员档案怎么办理

留学归国人员档案办理指南

留学归国人员档案办理涉及两个方面的归档手续:人事档案归档和组织关系归档。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流程如下:

一、人事档案归档

1. 国内就业:

- 携带原人事档案和单位接收函到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核验档案后,即可入档归档。

2. 海外就业:

- 联系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档案转递。

- 提供海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个人信息表等材料,办理档案寄送手续。

- 档案寄回后,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入档手续。

二、组织关系归档

1. 党员:

- 携带党组织关系证明信和组织介绍信,到原党组织所在的地方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 接收单位党组织核验后,即可接收组织关系。

2. 团员:

- 携带团员证和团组织关系证明信,到原团组织所在的地方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 接收单位团组织核验后,即可接收组织关系。

温馨提示:

1. 办理需要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办理,不可代办。

2. 档案转移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

3. 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党组织。

4. 归国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4、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如何建立

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建立指南

留学生回国后,档案的建立至关重要,涉及落户、求职、考公等诸多事项。以下为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建立指南:

1. 准备所需材料

学位证明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护照、签证复印件

留学期间的工作证明(如有)

2. 确定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单位一般为:

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回国后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

留学期间户口托管单位

3. 填写档案表格

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包括回国人员登记表、档案迁移表等。

4. 提交档案材料

将所需材料连同档案表格一同提交至接收单位。单位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信息无误后进行接收。

5. 档案转递

国内接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单位将档案从国外转递至国内。

国外接收:在国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可将档案直接寄回国内接收单位。

6. 档案管理

档案接收单位会对档案进行保管和管理,并根据需要提供调档、复印等服务。

7. 特殊情况说明

档案丢失或损坏:需出具证明材料并说明情况。

未携带纸质档案:可提供电子版档案或出示原认证证明。

户口异地变更: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才能建立档案。

温馨提示:

档案建立时间应越早越好,以免影响后续事项办理。

保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定期与接收单位沟通,了解档案建立进度及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