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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全文)

  • 作者: 王政屿
  • 发布时间:2024-06-29


1、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

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留学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管理水平,保障留学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导师资格

第二条 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留学生导师: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

(三)具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

(四)具有指导留学生学习和研究的经验。

第三章 导师职责

第三条 导师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留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研究方向;

(二)指导留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三)对留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融入指导;

(四)关心留学生的学习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 导师选拔与聘任

第四条 留学生导师由用人单位根据导师资格条件组织选拔。

第五条 导师聘任程序:

(一)用人单位发布导师招聘公告;

(二)符合条件者提交申请材料;

(三)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四)用人单位根据评审结果聘任导师。

第五章 导师考核与管理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导师考核制度,对导师的指导能力、学术水平、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必要时解除导师聘任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全文

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培养留学生的导师。

第二条 导师是指指导留学生学习和生活,帮助其融入学校和中国社会,促进其全面发展的教师。

第二章 导师聘任

第三条 导师由学校相关单位推荐,经学校考察、批准后聘任。

第四条 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国爱校。

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热爱留学生教育事业,有耐心和责任心。

熟悉留学生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

第三章 导师职责

第五条 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指导留学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究方向,开展学术研究。

帮助留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文化适应中的问题。

关注留学生的心理健康,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促进留学生与中国师生和社会的交流与融合。

第四章 导师评聘

第六条 导师聘期一般为3年,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第七条 导师的考核指标包括:

指导留学生学术水平提高情况。

留学生对导师的评价。

导师参加导师培训和学术活动情况。

第五章 导师表彰

第八条 对在留学生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导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规定

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规定

为加强留学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管理水平,促进留学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导师选聘

1.导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担任留学生导师:

-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 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

- 在留学生教育或管理领域有突出贡献。

二、导师职责

1.指导留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

2.帮助留学生制定合理的研究计划和学术目标。

3.指导留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

4.为留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5.定期与留学生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发展需要。

三、导师管理

1.学校成立留学生导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导师的选聘、考核、培训和管理。

2.导师每学年至少与留学生进行一次一对一面谈,并填写《留学生导师指导记录表》。

3.学校定期对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导师续聘、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4.对不履行职责或表现不佳的导师,学校可以解除其导师资格。

四、补充规定

1.导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导师应尊重留学生的多样性和文化差异,促进留学生与中国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导师应与留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最新

留学生导师管理办法最新

为加强我校留学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指导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资格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备指导留学生学习、生活、思想教育的经验和能力。

3. 热爱留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导师职责

1. 负责指导留学生的学业,帮助他们制定学习计划,提供学术指导和资源支持。

2. 关心留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适应中国文化和社会。

3. 负责留学生的生活管理,帮助他们解决住宿、饮食、医疗等问题。

4. 定期与留学生家长沟通,汇报留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5. 参与学校组织的留学生相关活动,促进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交流与互动。

三、导师选聘

1. 学校每年组织公开选聘导师。

2. 导师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后聘任。

3. 导师的聘期一般为1年,可续聘。

四、导师考核

1. 学校定期对导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指导水平、工作表现和学生满意度。

2. 考核结果作为导师续聘和奖励的依据。

五、导师待遇

1. 导师享受学校规定的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2. 优秀导师可获得学校嘉奖和荣誉称号。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