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国留学生落户政策(宁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最新政策)
- 作者: 马予棠
- 发布时间:2024-05-09
1、宁夏回国留学生落户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回国留学生落户政策
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吸引和集聚急需高层次人才,促进回国留学生创业就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国外(境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8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回国留学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落户:
1. 取得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且从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在国(境)外工作满1年以上;
2. 未与境外其他组织机构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3.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
二、落户方式
符合条件的回国留学生可采取以下方式在我区落户:
1. 就业后落户:通过我区人才市场或企业自主招聘就业的回国留学生,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 创业后落户:取得我区工商营业执照满6个月的回国留学生,可在我区注册地申请落户。
三、落户待遇
在我区落户的回国留学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 落户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2. 购房、子女入学等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四、申报材料
申报落户的回国留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
2.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 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4. 就业证明或创业相关材料;
5. 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国外(境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五、申报程序
回国留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申报落户:
1. 线下申报:到我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2. 线上申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引进服务网(进入“海外引才服务”栏目,在线申报。
六、其他事项
1. 回国留学生落户后,须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
2. 落户后,回国留学生应及时缴纳相关社保和个税;
3. 本政策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宁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最新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宁夏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日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宁夏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行登记入学制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宁夏稳定就业并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子女年满七岁或将年满七周岁的,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小学、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的材料包括:父母居住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户口簿证明父母关系、子女出生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表》等。学校应当在接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并向家长出具登记证明。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权利。同时,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此政策的出台,将有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宁夏接受平等优质的教育,为他们融入当地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3、宁夏回国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来宁就业创业,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区内引进落户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
第二章 引进条件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宁夏落户:
(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研究经历。
第三章 落户程序
第四条 留学回国人员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第五条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第四章 落户待遇
第六条 获得落户资格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优先安排就业;
(二)提供创业扶持;
(三)享受人才住房补贴等相关政策。
第五章 管理
第七条 公安机关负责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管理工作。
第八条 引进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第九条 引进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宁夏回国留学生落户政策最新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外留学人员落户政策最新解读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出台了一系列优惠落户政策。最新政策如下:
一、落户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符合宁夏紧缺人才需求专业目录。
二、落户方式
自主落户:留学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宁夏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留学人员可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或用人单位引进落户。
三、落户流程
1. 留学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护照、引进证明等)向落户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 人社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落户人员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留学人员落户证》,到落户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四、优惠政策
落户宁夏的留学人员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就业、社保、医疗、教育等福利待遇。
留学人员落户后,可申请相关人才补贴或创业扶持资金。
落户宁夏3年以上,可申请办理宁夏户籍。
五、特别说明
留学人员落户宁夏,不影响其原有户籍。
政策解释权归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