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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2033)

  • 作者: 郭瑶吉
  • 发布时间:2024-06-09


1、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

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

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留学人才,助推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计划和资助方式等内容。资助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引进的、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和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职称的留学回国人员。资助标准根据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而定,最高可达20万元人民币。

资助计划为每年1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实施。资助方式采取一次性资助和人才项目资助两种方式。一次性资助用于人员引进、生活补贴等方面;人才项目资助用于支持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新、科研攻关等方面。

《办法》的实施将有效吸引和汇聚海内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为山西省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山西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2033

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 2033

为聚集人才,促进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 2033》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国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二、资助范围

1. 启动资助:回国后 3 年内,每年 50 万元。

2. 成长资助:回国后 4-6 年,每年 30 万元。

3. 转化资助:回国后 7-10 年,每年 20 万元。

三、资助条件

1. 已回到山西省工作或创业。

2. 在重点领域或行业取得突出成绩。

3. 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资助申请

1. 申请方式: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平台提交申请。

2. 申请材料:学位证书、回国证明、工作或创业证明、个人简历、项目成果等。

五、评审程序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六、资助管理

1. 资金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

2. 资助经费用于人才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

3. 资助期内,接受资助人选应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通过实施《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 2033》,旨在吸引和培育更多优秀留学人才,为山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3、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政策文件

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政策文件

一、资助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回国并在我省重点产业或领域就业

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可放宽至 35 周岁)

二、资助标准

博士学位:最高 40 万元

硕士学位:最高 20 万元

三、资助方式

根据回国人员所从事的产业或领域,以及回国后的贡献情况,采取一次性资助、分期资助或其他方式。

四、申请条件

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提供在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期间的研究成果

提供在我省重点产业或领域就业证明

提供年龄证明

符合其他相关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1. 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3. 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指定地址

六、评审与发放

省级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

资助经费由省财政厅拨付至受资助人员单位

七、其他

已享受其他资助政策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得重复申请本政策资助

接受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在我省重点产业或领域工作不少于 5 年,否则须返还资助款项

4、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为鼓励留学回国人员报效祖国、服务家乡,提升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择优资助。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已取得国外高校硕士以上学位。

学成回国未满5年,且在省内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所学专业与山西省产业发展方向相符。

具有强烈的报国情怀和服务家乡的志向。

资助范围:

生活补贴:每月3000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项目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创新研发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提供最高50万元的资助。

申请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翻译件。

国外派遣函或出国签证。

在省内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或创业登记材料。

项目支持申请者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研究计划。

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 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3. 等待审核结果。

4. 资助名额有限,优先资助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较高者。

特别说明:

资助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资助期满后,资助人员应继续在山西省工作或创业,并积极履行报国和服务家乡的义务。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可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服务中心索取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