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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归国落户政策文件(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

  • 作者: 王名熙
  • 发布时间:2024-05-09


1、留学归国落户政策文件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留学归国人员选择回国发展,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中,落户政策是吸引广大留学归国人员回国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吸引和集聚留学归国人员,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留学归国落户的文件政策。这些文件涵盖了落户条件、落户程序、落户优惠等方面的内容,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例如,上海市政府于2022年11月印发了《关于优化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的若干意见》。该文件规定,持有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同时,对于在海外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留学归国人员,上海还提供了更加优厚的落户政策。

北京市政府于2023年3月发布了《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留学人员落户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以及落户后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该办法,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可直接落户北京。

深圳、广州、杭州等城市也陆续出台了针对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政策。这些政策因地制宜,各有特色,为广大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了多样化的落户选择。

留学归国落户政策文件对于吸引和集聚留学归国人员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提供明确的落户指引和优惠政策,这些文件为留学归国人员回国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优化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经研究,决定对现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关于进一步放宽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限制的通知》(京人社发〔2020〕192 号)及本通知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申请在北京市落户。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北京市户口;

2. 留学期间取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博士);

3. 留学回国后未在国内就业或户口回迁国内;

4. 留学回国后户口仍在我市。

(二)重点引进范围:

1. 世界排名前 50 名高校毕业生;

2. 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如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 新增:符合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落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申请表;

2.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留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4. 新增:与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方式:

1. 线上申请: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网站提交申请;

2. 线下申请: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四、审核审批

落户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通知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3 月 8 日

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为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发展,各地出台了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政策,条件因城市而异,但一般满足以下条件:

1. 学历要求:

获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境外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2. 工作经历要求:

在海外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取得著名企业或科研机构的聘书。

3. 年龄限制:

一般不超过40周岁,部分城市对高层次人才有所放宽。

4. 纳税要求:

在回国后一定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5. 户籍要求:

部分城市要求回国人员无国内户籍,或原户籍地已注销。

6. 住房证明:

在落户城市拥有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7. 其他要求:

符合城市发展战略或人才引进计划。

无违法违纪记录。

落户流程:

1. 申请材料准备:收集学历、工作经历、纳税证明等材料。

2. 向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前往人才引进服务中心或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 审核和审批: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 户口迁移:收到批准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

具体落户条件和流程请以各城市实际政策为准。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人才引进政策,了解最新动态。

准备申请材料时,应保证真实有效。

4、留学归国落户政策文件有哪些

留学归国落户政策文件汇总

为吸引留学归国人才,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落户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国家层面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留学人员工作的意见》(国发〔2022〕25号)

2. 《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名单的通知》(人社发〔2021〕89号)

3.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教人部发〔2020〕138号)

二、地方层面

北京

1.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16号)

2.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2年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11号)

上海

1.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21〕24号)

2.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才高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22〕27号)

深圳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23〕1号)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吸引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9〕71号)

广州

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集聚引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发〔2021〕19号)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22〕14号)

杭州

1.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办〔2023〕3号)

2.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22〕11号)